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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“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入库”有关工作的通知
    发表时间:2023-01-31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    根据我市制定印发的《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》,为促进企业梯次成长,设立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,实施分类指导、动态管理。现将有关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报条件

   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中小企业,方可申请入库:

    (一)昆明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、连续经营且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以上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。

    (二)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质企业,在技术、市场、质量、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,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。

    (二)企业主业突出,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。

    (三)企业成长性好,具有持续创新能力。

    (四)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;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500万元但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;或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。

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入库:

    1.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。

    2.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和淘汰类。

    3.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。

    4.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;

    5.有其他违法行为或不宜认定情形的。

    二、申报办法

    (一)各县(市)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报附件1《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入库申请表》,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。

    (二)初审通过后由各县(市)区工信部门汇总填报附件3《县区汇总表》,并与附件1一并于2月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(kmsgxjzxc@163.com)。

    (三)申报材料只要电子版,申请书需要可编辑版本和扫描件两种版本。

    三、有关说明

    已通过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 “小巨人”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(省级专精特新 “小巨人”企业)、 创新型中小企业(省级专精特新“成长”企业)自动纳入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库,无需重复申报。

    纳入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库的企业,将优先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名单,优先推荐申报上一阶段的“创新型中小企业”、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”和专精特新 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。请各县(市)区工信部门对照标准,分行业梳理辖区企业,对具有“专精特新”发展潜力的企业应报尽报、应入尽入。

    附件:

    附件1: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入库申请表

    附件2: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企业因素法评分表

    附件3:县区推荐汇总表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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