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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
    发表时间:2023-05-16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    前言

    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。2023年,国家完善税费支持政策,着力纾解企业困难,增强精准性针对性。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,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和2023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、降社保费政策、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,形成了《云南省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清单》,共收纳30项政策。

    云南省人民政府、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“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”专栏,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,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、掌握政策、用好政策,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、激发市场活力、稳定市场信心。

    【享受主体】

 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。

    【优惠内容】

  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  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
    【政策执行期】

  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
    【政策依据】

    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)

    【办理方式】

    自行判别、申报享受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。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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